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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權同意書
本人謹此聲明提交2025年刺青極限美學大賽之參賽作品,保證係由本人所原創設計,本人擁有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未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並有權為本同意書之各項授權。如日後關於本人之作品與第三人有任何智慧財產權方面的爭議,均與主辦單位無關,若因此使主辦單位受有損害,本人同意全額負擔損害額。
二、本人同意於競賽入選後,將該入選作品授權2025年刺青極限美學大賽之主辦單位做下述非營利性質之利用:
- 以紙本或數位方式出版。
- 公開展示、公開口述、公開傳播、公開上映、重製、透過網路公開傳輸、列印、瀏覽等用。
- 配合行銷宣傳將本件作品納入資料庫或其它通路提供服務。
- 為符合主辦單位推廣業務需求,得將本件作品進行格式之修改變更。
- 將本件作品以多種形式出版,進行任何形式的一切使用開發,以廣為宣傳,拓展活動知名度,而不受作者的任何干涉或限制。
- 本人承諾授權主辦單位,得以原件或依需要局部調整更改,以正當方式使用該作品,不須另行通知,也毋須另行給酬。
- 主辦單位具有公開展示所有入選作品之一切權利,以及將入選作品製作成品後進行公開展示之權利。
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
感謝您參與由刺青極限雜誌(以下稱主辦單位)所主辦的2025年刺青極限美學大賽(以下簡稱本活動),謹致謝忱!主辦單位於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前,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向您告知下列事項,請撥冗審閱:
壹、告知事項
主辦單位因操作及執行本活動而蒐集、處理或利用您所提供的個人資料時,皆以尊重您的權益為基礎,並以誠實信用方式及以下原則為之。
貳、蒐集目的
主辦單位蒐集您的個人資料僅為操作及執行本活動之目的下所需,於本活動以外之目的則主辦單位會依法令取得您個人書面同意後方得為之。即主辦單位利用前述相關資料於本活動以外之目的前,會先經您的書面同意後才進行上述行銷活動之運用。若您需要更進一步了解您的個人資料之處理或利用的詳細情形,歡迎您與主辦單位聯繫。
參、個人資料類別
辨識個人者:如姓名、相片、行動電話、通訊地址、電子郵件地址等
肆、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一)期間:至蒐集目的消失為止
(二)地區:除蒐集之目的涉及國際業務或活動外,主辦單位僅於中華民國境內使用您的個人資料
(三)對象:主辦單位及與主辦單位有業務往來之公務與非公務機關、委託配合本活動之廠商
(四)方式:在不違反蒐集目的的前提下,以網際網路、電子郵件、書面、傳真及其他合法方式利用之。
伍、您就您提供的個人資料得以書面行使下列權利
(一)查詢或請求閱覽、製給複製本,將依主辦單位規定處理之。
(二)請求補充或更正,依法您應提出適當的證據加以解釋及說明。
(三)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及刪除。